第四条

有效

省公安机关主管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等工作。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