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在通行费收入中按照一定比例设立专项资金,加强服务区公共服务设施维修和升级改造,保障正常运营,提高服务质量;未经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关闭服务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服务区升级改造在用地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