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高速公路施工作业需要半幅封闭或者中断交通的,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编制施工路段现场管理和交通组织方案,报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省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在施工前五日通过新闻媒体和高速公路可变信息板发布施工作业路段、时间等信息,并在施工路段前方设置提示牌。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