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节约用水工作遵循节水优先、统筹规划、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合理配置、全程监管、高效利用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约用水机制。

地方法规 · 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