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取水、供水、用水、排水等各环节的节约用水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地方法规 · 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