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三章 节约用水措施第二十三条有效城镇生态绿化应当选用与气候条件相适应的耐旱型树木、花草,优先选育适生灌木。生态绿化应当科学调控灌溉面积,采用滴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不得采用漫灌等高耗水灌溉方式,普及智能化灌溉管理,推广智能化精准灌溉。地方法规 · 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