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城镇生态绿化应当选用与气候条件相适应的耐旱型树木、花草,优先选育适生灌木。

生态绿化应当科学调控灌溉面积,采用滴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不得采用漫灌等高耗水灌溉方式,普及智能化灌溉管理,推广智能化精准灌溉。

地方法规 · 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