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三章 节约用水措施第二十一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公共供水设施改造,加强对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的监督管理,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地方法规 · 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