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二十二条有效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投资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资金筹集和使用的监督,并依法公布审计结果。地方法规 ·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