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自治州实行红色资源名录制度。

红色资源名录应当载明红色资源的名称、类型、产权归属、文化内涵、历史价值、保护责任人。对红色资源中的遗址、遗迹以及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和其他纪念设施等,还应当载明地理坐标、海拔高程、保护范围以及相应的界址地形图等内容。

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