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八条有效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产生,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