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有效

道路运输经营者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营运重型载货车辆、半挂牵引车辆上安装并正常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卫星定位行车安全信息设备,加强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控管理。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