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高新区应当强化科技资源开放和共享,鼓励园内各类主体设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中间试验服务平台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为企业和创新创业者提供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财税会计、法律政策、教育培训、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专业服务。

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给予适当财政补贴,并享受国家、省、市扶持高新技术产业的优惠政策。

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