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第三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二条有效管委会应当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结合发展需要,对高新区的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进行统一规划。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