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天然气开发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天然气开发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必要时实施风险管控、修复:

(一)监督管理部门在调查、监测、现场检查中发现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

(二)天然气开发单位在钻井、压裂、固井、试井及开采过程中造成井场及周边土壤污染的;

(三)天然气开发单位关闭或者废弃气井、气站(场)等地面设施和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

(四)输气、输水管线破裂造成土壤污染的;

(五)其他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