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三条有效海绵城市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地方法规 · 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