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十一条有效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学习培训、专题讲座等活动,按照常委会的安排参加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的工作,遵守有关工作规则和制度。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3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