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十条有效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在活动中可以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具体问题。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3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