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电网建设遵循统一规划、协调发展、适度超前、节能环保、优质安全的原则。

电网保护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电力管理部门、相关部门、电网企业和公众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