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供热条例/第五章 投诉与争议处理第三十一条有效供热企业应当实行标准化管理和规范化服务,建立供热服务承诺制度和受理投诉制度,公开供热服务投诉电话,供热期间安排人员二十四小时值守,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