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十章 发言和表决第六十二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