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三十四条有效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交付表决前,提议案单位、提议案人要求撤回的,经主席团同意,对该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