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会议的举行第十六条有效主席团主持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主席团成员出席,始得举行。主席团的决定由主席团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