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第二章 气候资源探测第十四条有效气候资源探测资料的收集、处理、存储、传输、发布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保密规定。气候资源探测中涉及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发布以及有关监测数据、信息处理的,应当同时遵守有关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定。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