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第三章 服务机制第二十四条有效供销合作社应当健全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服务、农村日用消费品和农副产品购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在城乡双向流通服务体系中发挥积极作用。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