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全体社员(代表)过半数通过。

基层供销合作社章程应当由设立时的全体社员一致通过。

供销合作社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按其规定。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