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餐厨垃圾管理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构建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管理体系。地方法规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