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政务环境第二十九条有效本市实行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按照利企便民原则,梳理可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政务服务事项,明确承诺的具体内容、要求以及违反承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细化办事承诺方式和承诺事项监管细则,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