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章 市场环境第十九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做好上市后备企业的筛选培育工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鼓励对企业上市挂牌、发债等产生的相关费用给予适当补助。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