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第四章 志愿服务活动第二十二条有效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应对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志愿服务活动时,应当接受发生地人民政府设立的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协调。地方法规 · 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