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第四章 志愿服务活动第二十三条有效倡导志愿服务组织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设计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逐步建立“群众点单—中心派单—志愿者接单—群众评单”服务模式,提升志愿服务水平。鼓励公共文化设施、窗口单位、车站、公园、广场、景点等加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规范化建设,提供常态化志愿服务。地方法规 · 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