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新建、改建、扩建供热工程,应当符合供热专项规划,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其供热设施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并及时向供热单位提供全部供热设施资料。

地方法规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