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鲁斯台草原生态保护条例第六条有效塔城地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库鲁斯台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报地区行署批准实施。库鲁斯台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应当包括草原保护、建设、利用的长期目标、近期目标和措施,草原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部署,各项专业规划等。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24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