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条例/第二章 居家照护和社区照护服务第八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便利为失能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护、短期托养、送餐助餐等服务。地方法规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