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规范与倡导第八条有效公民应当牢固树立国家观念,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民族团结,尊重公序良俗,遵守市民公约、村规民约以及行业规范,维护昭通文明形象。地方法规 · 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