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雅鲁藏布江保护条例/第四章 绿色发展第三十七条有效市、雅鲁藏布江流域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引导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推广,鼓励企业釆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绿色改造,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开展废弃物科学处理与资源循环利用。地方法规 · 山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