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雅鲁藏布江保护条例/第二章 生态保护第十五条有效市、雅鲁藏布江流域县(区)人民政府对雅鲁藏布江重要支流源头实行严格保护,依照有关规定建立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强化西藏雅鲁藏布江中游河谷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雅砻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桑日西藏马鹿县级自然保护区的特殊保护与管理,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地方法规 · 山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