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察汗河、鹞子沟国家森林公园及老爷山风景区等重点区域防灭火工作,根据森林草原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草原火灾发生规律,科学划定森林草原防火区,并向社会公布。

在高温、干旱、大风等极端天气下,县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草原防火管制区,必要时可以发布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地方法规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