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第五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受理公民对野外用火违法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在野外用火管理工作中渎职失职行为的举报,经查实后,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