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有效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方面的行政处罚。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2月22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