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在文明用餐方面,倡导下列文明行为:(一)爱惜粮食,节约用餐,践行“光盘行动”,剩食打包;(二)推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三)不过度饮酒,不强行劝酒,不强迫他人饮酒;(四)其他文明用餐行为。地方法规 · 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