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关闭通讯群组、论坛社区版块。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2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