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当根据全域公园城市建设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域公园城市标准体系和规划实施导则,明确技术路线、评价指标,引导、规范全域公园城市规划建设管理。

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