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全域公园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设计第十一条有效市、区县全域公园城市建设规划由本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布实施,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