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快递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快递业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联系方式,接受申诉和举报,及时核实处理,并在规定时限内给予答复。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5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