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违法建设治理应当坚持源头防控、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分类处置的原则。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