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第二章 违法建设的防控第十五条有效对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的项目,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查处机关并推送相关核实证件、图纸等电子档案。全部拆除建筑物后在原位置重新建设且不改变原建筑物外形的恢复性建设项目,当事人应当依法注销其原不动产权证并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