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办法第十三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农业发展实际和水资源条件,实施农艺节水措施。鼓励合理种植低耗水农作物,推广耐旱农作物新品种,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鼓励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广渠道衬砌、喷灌、微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水肥一体化等节水方式,提高用水效率。地方法规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