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禁止在内海湾海域划定的禁养区范围内从事各类养殖活动。

违反前款规定,由海洋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处罚。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