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内海湾保护条例第十五条有效禁止在内海湾海域划定的禁养区范围内从事各类养殖活动。违反前款规定,由海洋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处罚。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