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快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推进新一代网络系统、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便利化、高效化、智能化水平。

地方法规 ·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