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条例第六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现代水网建设,因地制宜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建立与水资源优化配置相适应的水利工程体系。地方法规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